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3月2日尾号1和6机动车限行

时间:2009年02月28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3月2日,是我市实施新一轮尾号轮换停驶的第一天,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关于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定期轮换停驶日的规定,我局已于2009年2月20日发布公告,自2009年3月2日起至4月10日止,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停驶车牌尾号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的机动车。
  清明节期间,2009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共3天,机动车均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规定的按车牌尾号停驶规定的限制。
  
        3月2日至4月10日:
  星期一 1和6尾号限行
  星期二 2和7尾号限行
  星期三 3和8尾号限行
  星期四 4和9尾号限行
  星期五 5和0(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按照0管理)尾号限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