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公布第五批终生禁驾名单
日前,我局公布了30名终生禁驾司机名单,这些司机都是自08年6月份至08年年底,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人数已达180人
这是我局第五次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至此从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起,本市已有五批共180名持北京驾照的司机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被我局依法处以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司机逐渐年轻化
这批终生禁驾的30名司机,从性别上看,30人全部为男性,占总数的100%;从年龄上看,18-30岁的13人,占总数的43.3%,31-45岁的12人,占总数的40%,46岁以上的5人,占总数的16.7%;从驾龄上看,最短的仅为1年,最长的22年,其中5年以下驾龄的司机11名,占到总数的36.7%,5年以上驾龄的司机19名,占到总数的63.3%;从肇事车型上看,肇事小型客车共23辆,占总数的76.7%。另外,从发生交通事故地点上看,有9起发生在城八区,占总数的30%,有21起发生在近、远郊区县,占总数的70%。
我局事故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私家车的普及,驾车司机的年龄日趋年轻,这批终生禁驾的司机中年龄在25岁以下的就有9名,最小年龄为18岁,如此年轻就触犯了法律,终生禁驾将给他们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应该说他们的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无法挽回的痛苦,同时也让他们自己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因为肇事逃逸,不仅加重了事故的损失程度,给受害方造成无法弥补的严重后果,同时,肇事逃逸无形中使逃逸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春晓行动”在交管工作各个环节监控逃逸人员
为严厉打击和遏止交通肇事逃逸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本着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局长期以来一直把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常抓不懈。今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此开展了代号为“春晓”破案追逃专项行动,在认真总结以往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岗位职能作用,执勤民警、事故办案民警、执法站民警、车管站民警在办理相关业务工作时,一旦发现黑名单库中的网上在逃人员,迅速转交相关部门查处,形成了对肇事逃逸司机的恢恢法网,有效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
发生事故后救人也是救己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绝不可逃逸了之。遵法守法不仅是对您行车安全的呵护,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有力保障。我局事故民警介绍:“交通事故后逃逸太不理智了。有的司机对于事故的发生本来自己没有多大责任,就是因为害怕赔钱或发现死了人而逃逸,并存在有侥幸心理,结果触及了刑法被判刑入狱。”
而正确合法的作法是,在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及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的进一步处理,在救助伤者的同时,也将自己的责任降到最低。(新闻办:祁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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