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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宝马逃逸司机林銮建为一水产公司经理

时间:2009年10月1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10月9日晚间,在丰台区光彩路口一司机酒后驾车撞人致死后逃逸的事件。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肇事司机为福建来京经商人员林銮建,现已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
  2009年10月9日22时40分,福建省厦门市人林銮建驾驶宝马X5型号小型越野车(京NVJ000)由南向北行至北京市丰台区光彩路光彩路口,撞上一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乘车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我局迅速布控警力,在车辆可能经过的区域设卡拦截。2009年10月10日0时30分,在事发后一个多小时,肇事司机林銮建在大红门地区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检测林銮建每百毫升血液当中酒精含量为180.5毫克,属于醉酒驾车。据林交代,事发当晚18时至20时30分在朝阳一酒店与其朋友吃饭喝酒,林自称喝了2瓶红酒。22时许林銮建自己开车出来,去赵公口桥北药店买药,途中发生事故。
  林銮建93年来京经商,在丰台区京深水产市场的北京鹭华公司从事水产贸易,为公司经理,肇事车辆为自己所购买。其妻甘某在京无业,有两个孩子,均为学龄前儿童,父母均在老家,无业。据事故民警介绍,林为其家中唯一经济来源。事发后不仅对受害者家庭是灭顶之灾,对林家也是深重的打击,由于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林銮建将被刑事追责,等待他的将是冰冷的铁窗。
  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林銮建的案件充分说明,尽管社会上形成了“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的良好氛围,但仍有极个别司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铤而走险。醉酒驾车在无情的吞噬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的同时,更给无数受害家庭的亲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如果林銮建能够自觉守法,那么这场害人又害己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严管就是关爱,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就是最大的为人民服务。
  针对个别司机酒后驾车的侥幸心理,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平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局将持续坚持酒后整顿力度,坚持“天天查、时时查、处处查”的交通管理模式,以路面全监控、死角全覆盖的无缝隙查处方式严整交通秩序,大力整治酒后开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我局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对查获的酒后驾车人员,依法严格处罚,根据情节用足罚款、暂扣、吊销、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充分体现“稳、准、狠”。对发生酒后驾车违法、事故的单位、驾驶人,录入“黑名单”数据库,强化责任倒查追究,通过公开处理、媒体曝光、集中培训、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停车整顿、追究领导责任等措施,督促单位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使严查酒后驾车成为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杀手锏”。在此,我局呼吁全社会每个人、每个部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杜绝酒后驾车,拒绝乘坐酒后司机的车辆,真正从源头将酒后驾车的隐患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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