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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酒祸”又夺四命

时间:2011年02月0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除夕夜,本是合家团聚、欢乐祥和的日子,然而对于朝阳区某餐厅老板张军和他的三名员工来说,却从此与深爱他们的家人天地相距、阴阳相隔。一起交通事故,不仅同时夺去了四个人宝贵的生命,更夺去了四个乃至更多家庭的团圆与幸福,这个除夕夜带给亲人们的则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无尽的伤痛。而酿成这一悲剧的罪魁祸首,依然没有离开“酒”。
  除夕(2011年2月2日)当夜22时58分,在朝阳区大鲁店北路德安路北口,一辆载有四人的“马自达”牌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时车辆突然失控翻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内四人全部甩出在路右侧边沟内当场死亡,车辆报废。经交管部门初步了解,车内乘座的四人中一人为朝阳区一家餐厅的老板,另外三人为这家餐厅的雇员。而在这四人中,除一人身份待查,其他三人年龄最大的32岁,年龄最小的只有21岁。而据知情者称,这四人在事故发生前均有喝酒。经交管部门血液酒精检测,四人中酒精含量最高的达204mg/100ml,最低的为15.5mg/100ml。目前,此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以往节日特点,春节期间酒驾、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就会呈现上升趋势。为此,我局在今年春节到来前,提前多次发布交通预警信息,提示驾驶员“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在持续严查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在节前及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查处力度,全面掀起以严惩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为主的交通秩序专项整顿行动。各交通支、大队根据各自管界特点,分时间,分地点弹性上岗,并充分发挥执法小分队的作用,全天候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查处力度,对于酒驾行为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本着“严查就是关爱,杜绝酒后驾车就是最好为民服务”的理念,尽最大努力减少由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尽管随着严查酒驾力度的加大以及广大驾驶员自觉守法意识的不断提高,酒后驾车行为呈现了逐步下降的趋势,但是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的行为仍难以彻底根除。今年(2011年)截至1月29日,全市共发生酒后死亡交通事故9起、死亡14人。通过除夕夜这起四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该负责人再次向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发出五点节日出行警示:一是,在节日期间亲朋聚会之时,切不可淡忘交通法规,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哪怕是只喝了一点酒也不要认为对安全驾驶没有影响而继续驾驶车辆,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将悔恨一生。二是,节日期间上路车辆大幅减少,车速明显提高,驾车中一定要控制车速,按照规定行驶速度行驶,切忌盲目开快车,防止因速快引发事故。三是,节日期间,郊区自驾游增多,司机朋友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的路况及停车场情况,新手司机应避免驶往山区道路,在山区道路行驶更要注意安全,遇多弯道路要保持车距,谨慎驾驶。四是,节日期间熬夜通宵愉乐的人员将有所增多,驾车的朋友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要疲劳驾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五是、一旦遇有道路拥堵,要及时拨打“122”报警,不要盲目超车和逆向行驶,造成更为严重的交通秩序混乱。一旦发生轻微刮蹭等交通事故,快速挪移车辆,自行协商解决,减少占路的时间,方便自己,同时缓解交通压力。
        (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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