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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副证莫小视

时间:2012年11月18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机动车驾驶证分为正证和副证。左侧带有驾驶人信息、照片并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是驾驶证正证;右侧标注了档案编号及到期换证、到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间的,是驾驶证副页。部分驾驶人以为副证损坏或者丢失后,并不影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因此忽视了对副证的妥善保管。这里需要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驾驶证正证和副证是成套核发的,证件上有公安部印制的各种统一的防伪标志,只有一同使用才是有效、合法的。另外,副证上标注了驾驶人的档案编号、驾驶证条形编码及换证时间、审验记录等信息,既便于提醒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也是证明证件唯一性及辨别真伪的重要依据。

  因此,建议驾驶员朋友妥善保管好驾驶证,若出现副证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不要置之不管,应按照规定尽快补领整套驾驶证(不能单独补领驾驶证副证)。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时,驾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本市居民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在本市暂住的居民除身份证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白底彩照相片2张,前往我市任意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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