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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6月20日起 三项机动车号牌管理新举措和每名车主有关

时间:2017年06月1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按照公安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统一部署,我市自6月20日起,将在机动车号牌管理上推出新的服务举措:

  一是扩大了机动车选号范围,随机选号由“10选1”扩大为“20选1”,更好保障群众选择权。

  二是购买二手车也可保留原车号牌,旧车转让或报废后,原车主再行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更好促进二手车交易发展。

  三是放宽了使用原车号牌时限,将使用原机动车超过三年可以保留该车号牌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请保留;同时,将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由自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6月20日前原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的仍按原规定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6月20日后原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的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特别提示

  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北京市交管部门特别提示群众:

  一是对于需要重新启用原车号牌的,群众要在办理机动车注册或转移登记时主动提出申请,车管部门将按照新政策调整办理相关业务;

  二是群众在选取机动车号牌时,要认真阅读号牌选号说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选取号牌号码。

  下一步,我市交管部门将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机动车号牌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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