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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阻碍执法,3人被拘!公安民警执法权威,不可辱!

时间:2019年07月29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最近,又有3人把自己“玩进去了”,1人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而原因都是同一个:阻碍执法!

  第一起阻挡纠缠

  7月18日下午,西城区菜园街,一辆面包车违法停放,交警正要对其依法拖移。

  此时,车主李某某前来,立刻坐入车内拒不配合,一女性还挡住车门阻拦民警,期间民警反复劝说,要求出示证件、检查车辆,李某某拒不出示,并以各种理由阻碍推脱,甚至推搡民警。

  因阻碍执行职务,李某某被行政拘留5天。

  提个醒,“胡搅蛮缠”、“无理取闹”须承担法律责任。行为人以主动方式实施的阻挠、妨碍行为,如吵闹、无理纠缠、拒不接受检查等,属于阻碍执行职务,将依法受到惩处。

  第二起连打带骂

  7月19日上午,东城区天桥路口,交管、环保正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此时,一男子与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生冲突,交警上前劝阻竟遭其辱骂,随即该男子连打带骂,并满口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因妨碍执行公务,该男子被刑事拘留。

  第三起疯狂逃窜

  7月20日上午,西城区景山前街一丁字路口,交警对一辆小客车拦截检查,不料驾驶员一脚油门驾车逃离。

  期间,小客车多次遇民警拦截仍然疯狂逃窜,直至景山南门,该车被截停查处。

  原来,该车驾驶员何某驾驶证还在吊销期间,属于无证驾驶,遇交警检查多次加速逃离 。目前,何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延伸

  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

  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北京警方将始终坚持“零容忍”,对于公然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人员,北京警方将一律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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