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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普法教育让文明守法出行成为自觉行动

时间:2011年03月14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步行在大街马路上,交通信号灯似乎全然与其无关,穿越大街如信步闲庭,有的连交通护栏都敢翻越;驾驶人则随意变道不打转向灯,争道行驶‘宁抢一分,不让一秒’……”全国政协委员王东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戳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要害。
        当前,城市交通拥堵已成普遍的社会问题,不仅一线城市,二、三线城市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拥堵。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们提交的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提案数目几乎每天都在更新,仅王东林个人就提交了两份有关解决交通拥堵的提案。在他看来,解决交通拥堵,最关键的就是要解决好两个根本问题:提前做好城市交通规划、开展全国性交通安全教育和整治。

        ■在交通规划中增加机动车最大保有量测算
        王东林认为,城市交通规划应从实际出发,科学计算城市规模和道路极限与汽车保有的最大容量,进而有计划地控制城市汽车的年增长量,实现城市道路与汽车数量的和谐匹配。
        为了解决拥堵问题,堵车最严重的北京和广州已出台汽车“限购令”政策。在王东林看来,这项政策为全国提供了警示和案例,经验与教训值得国内其它城市借鉴,但并不意味着要在全国限购汽车,毕竟各地情况差异很大。“中国哲学中所说的中庸就是需要一个平衡点,过了不行,不及也不行。放在治理拥堵中来讲,应当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不及’就是有余地,可暂时不必限;‘过’就是超量、超荷,不想限也得限。”王林东说。

        ■开展全国性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与整治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至今已获得显著成效,但是大部分国人依然缺乏法律规则意识,大多数的拥堵实际上是人为因素所致。王东林认为,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最根本的办法还在于人的行为规范和根本素质的提升。他建议,从“学会走路”入手,开展全国性交通安全教育与整治行动,进而达到从根本上治理城市拥堵的目的。
        多年来,全国各地都有过大力提倡“文明过马路”的举措,自去年起,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也联合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王东林认为,目前交通法规的重点放在机动车上,却落掉了行人。对于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来说,遵守交通法规应成一项强制性的规范。他建议,公安部、交通部、教育部尽快制定有关方案,开展一场深入、持久的全国性的交通安全教育与整治行动,通过教育宣传和必要的强制手段,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依遵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路,建立新的行为模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充分发动群众,组织志愿者上马路担负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有偿鼓励行人和驾驶人拍照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树立并努力形成在交通法规面前没有特权车的观念和机制;教育部应该将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与安全教育列入学校专项教育的内容,举办必要的考试,记入学生综合测评的分值当中。
  此外,他还建议整治行动可以设定3个月普法宣传期,3个月集中整治期,3年保持期,坚持不懈无限期,直至文明交通行为“移风易俗”的全面实现。“首先要遵守法律规范,然后把遵守规范转化成自觉行为,养成一种新的文明生活方式。这就是文化上的‘移风易俗’了。”王东林说。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20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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