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今年交警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十二项重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定、下发《2011年交警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十二项重点工作》通知,要求各级交警部门围绕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深化执法理念教育。以“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为主题,以媒体反映和本地发生的违规执法事件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爱民实践模范和执法标兵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开展执法为民再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
强化实战技能培训。各总队以《交警系统执法细则》等规章、规范为主要内容,组织编写民警执勤执法实战培训教材。采取跟班学习、案例讲评、示范演示等形式,对一线民警进行执法方式方法轮训,提高民警执法技能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实行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道路执勤执法民警要全部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同时完善事故处理等级资格管理和考试员、查验员资格管理。
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各总队组织制定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驾管等主要业务岗位的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包括执法行为标准、执法量化标准、案件法制审核标准、交通违法处罚裁量标准等。
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在有条件的交警队、车管所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要求,设立接待、办案、办公、生活等功能区域,规范岗位设置,公开办事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
推进执法过程监督。建立完善交警队法制员制度,对民警现场执法活动和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驾驶人考试等场所执法情况,以及车管窗口服务情况进行动态、实时监督。
加强日常勤务检查。建立健全交警队勤务检查制度,以建成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为重点,通过出警和执勤检查、视频监控设备和实地暗访检查,以及抽查民警执法记录设备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勤务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改进违法处理工作。完善省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工作制度,同时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工作机制,并推行在省际公路交界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站、罚款代缴点或自助缴款机,方便当事人缴纳罚款。
此外,推行人民调解制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化警民关系建设及严管交通协管员队伍等工作也要认真落实,务求年内取得实效。
来源:人民公安报
深化执法理念教育。以“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为主题,以媒体反映和本地发生的违规执法事件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爱民实践模范和执法标兵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开展执法为民再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
强化实战技能培训。各总队以《交警系统执法细则》等规章、规范为主要内容,组织编写民警执勤执法实战培训教材。采取跟班学习、案例讲评、示范演示等形式,对一线民警进行执法方式方法轮训,提高民警执法技能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实行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道路执勤执法民警要全部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同时完善事故处理等级资格管理和考试员、查验员资格管理。
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各总队组织制定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驾管等主要业务岗位的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包括执法行为标准、执法量化标准、案件法制审核标准、交通违法处罚裁量标准等。
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在有条件的交警队、车管所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要求,设立接待、办案、办公、生活等功能区域,规范岗位设置,公开办事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
推进执法过程监督。建立完善交警队法制员制度,对民警现场执法活动和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驾驶人考试等场所执法情况,以及车管窗口服务情况进行动态、实时监督。
加强日常勤务检查。建立健全交警队勤务检查制度,以建成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为重点,通过出警和执勤检查、视频监控设备和实地暗访检查,以及抽查民警执法记录设备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勤务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改进违法处理工作。完善省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工作制度,同时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工作机制,并推行在省际公路交界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站、罚款代缴点或自助缴款机,方便当事人缴纳罚款。
此外,推行人民调解制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化警民关系建设及严管交通协管员队伍等工作也要认真落实,务求年内取得实效。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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