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支持“醉驾”入罪 酒后决不开车

时间:2011年04月2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22日审议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修正案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近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不少司机还不知道“醉驾”将被确定入罪,但大多数市民对“醉驾”入罪表示支持。
        4月19日晚8时,记者来到北京工人体育馆对此事进行随机调查,在工人体育馆附近酒吧工作的北京市朝阳区市民汤维华对记者说:“醉酒驾车要被判刑?我只晓得这几年对酒驾抓得严,听说过要立法惩治酒驾,没想到这么严!”
        家住北京市定福庄的李先生说:“上次喝了点酒开车被罚过一次,这次我跟朋友来酒吧是打车过来的,没想到醉驾要判刑,看来这车打得值!”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私家车主表示平时工作太忙,没听说“醉驾会被判刑”的消息,只知道对酒后驾车会查得更严。“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以后绝对是不敢酒后开车的。”车主王先生说。

    “醉驾”车威胁群众安全市民大多支持入罪
  4月20日和4月21日记者在北京采访了20位人士,包括私家车主、客车和货运司机、公务员、国企职工、公司职员、外资企业白领和在校学生。其中16位表示完全支持“醉驾”入罪,3位私家车主和客车货运司机表示有条件支持。
      “我开了十几年车,几次事故都跟他人‘酒驾’有关,有时候看到路上超速行驶的主儿,我就减速躲着这些人走。”车主宋先生说。
        供职于某部机关的公务员杜先生说:“‘醉驾’入罪我早就听说过,醉驾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这对我们公务员来说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 ‘铁饭碗’。但对这一政策我还是表示支持,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本来就应当率先垂范,酒后不开车。考上公务员不容易,千万不能因为酒后驾驶砸掉自己的饭碗。”
        在新发地长途客运站驾驶长途汽车的王师傅对记者说:“对于‘醉驾’入罪我是支持的,但是对于我们这样以开车为生的司机来讲,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我们就基本失业了,代价太大。”

        伪造牌证危害大 加大处罚情理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22日审议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修正案相关条款加大了对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及使用假牌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记者近日采访了北京部分司机和市民,他们认为伪造车牌证危害巨大,加大处罚在情理之中。
        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国瑞城的张少强是位有着10年驾龄的私家车主,“我莫名其妙收到几张罚单,有些地方我当年根本没去过,后来一查,才知道有人套用我的车牌。”张先生见到记者后一肚子苦水。
    “车牌相当于我的身份证,要是违法或者被投诉,立马就记到我的名字上面来了,对这种行为就应当严厉打击!”张先生说。
  “伪造车牌证给居民小区安全带来很大隐患,这些车辆如果驶进小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查起来会很困难。我平时基本在跟社区打交道,通过伪造车牌证实施犯罪活动的案子不在少数。”北京社区报《读麦周刊》编辑张美声对记者说。“打击伪造机动车牌证在情理之中,希望此举能够根除伪造车牌照等违法行为。”张美声说。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2011-4-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