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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定车辆噪声排放标准 限制超标车

时间:2011年06月09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2010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其中显示,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比往年有所升高。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正在研究制定机动车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上路将受到限制。
  《公报》显示,本市各类功能区夜间噪声年均值均超标。白天1类区(居住文教区)、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噪声年均值超标。其中,本市西南三环、四环的部分道路,噪音污染明显比较严重。
  各区县建成区的道路交通噪声值范围在65.9至74.2分贝,比去年约增加1至2.3分贝。其中,市区建成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70分贝,虽比上年增加0.3分贝,但按国家标准看仍为“良好”;远郊区县建成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比上年下降0.4分贝。
  机动车行驶是噪声污染的原因之一,因此降低机动车的噪声污染是降噪的一大途径。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处长王春林介绍说,市环保局已开展相关的调研,拟制定机动车噪声排放标准,公交车将分整车降噪和发动机降噪两大部分首先试点。王春林说:“这在国际上都没有先例。制定这一标准需要较长的时间,一旦推行,有可能像黄标车一样,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上路时将受到限制。”
  此外,王春林还强调,本市人口的增加、城市的发展等都会导致噪声污染,因此本市将着力控制噪声问题,并且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对市民工作、生活的影响。今年本市还将对部分道路沿线进行防噪声设备安装,如为东四环四方桥西南5栋居民楼加装隔声窗等。
  来源:北京晨报 2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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