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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车安全国标 将于5月1日实施

时间:2012年04月14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4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两项标准将于5月1日实施。
  新修订的两项标准明确了专用校车及座椅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充分考虑了专用校车的设计、生产、使用等各阶段的特点,更加注重车辆的安全性能,更加注重车辆配置的人性化,更加注重车辆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

  新国标亮点
  1.车辆安全性能要求明显提升,标准在车身结构强度、碰撞防护结构、制动装置、司机视野、轮胎、安全带设置、应急逃生配置、座椅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均有提升
  2.车辆配置更加人性化,标准提出了专用校车的踏步(台阶)不能太高,必须设置上下车扶手、通道必须平整防滑、座椅和隔板必须软化处理、车内空气质量必须达标等一系列要求
  3.安全管理相关配置更加完善,标准对限速装置、乘员数量限制、急救箱配备、照管人员座椅配置、灭火装置、专用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牌、停车提醒标示、行驶记录仪录像监控系统等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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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车企业产品准入规则 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在杭州召开“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座谈会,一汽、东风、宇通客车等19家车企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旨在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和规范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
  会上,产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思路、制定过程和主要条款等内容。会议对准入规则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在验证能力、车身工艺、产销业绩等方面的具体准入条件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
  该负责人表示,在对准入规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一步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尽快开展专用校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工作。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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