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动自行车超标上路被扣12分
骑着刚刚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上街,谁知却被民警检测出车辆超标,随后,民警进一步作出扣除机动车驾驶执照12分并罚款1100元的严厉处罚。最近,家住广东省中山市的刘先生碰到了这样一件“郁闷事”,感觉冤枉的他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释,记者随后到中山市交警支队了解情况,执法民警对刘先生的委屈一一进行了解答。
“合格”电动车变成机动车
刘先生:几天前,我骑着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外出办事,被交警拦了下来,称电动自行车是超标电动车辆,属于机动车,不能上路。买车的时候,商家给我配了一份通过国家检测的证明,为何在交警这变成了超标车?
市交警支队:刘先生的电动自行车虽然有商家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但是这样的证明并不能被采纳。民警在执行检查时,还会对电动车进行检测,而是否超标只能以交警现场检测的数据为准。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已属于机动车范畴中的摩托车,其与电动自行车的主要区别,一是无脚踏骑行功能,二是最高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一直是禁止上路的。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只要其技术参数列明的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可以认定为轻便摩托车(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可以认定为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中的摩托车,而广州市从1998年开始就停止摩托车上牌,这类车也就不能再上牌了,一旦上路行驶就属交通违法行为。而且,超标电动自行车重心高、惯性大、车速快、安全系数低,且部分驾驶人不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淡薄,导致闯红灯、随意变线、与行人在人行道混行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直接扣除驾照12分
刘先生:我拿出自己的机动车驾驶执照,谁知民警看过驾照不但没有从轻处罚,反而直接扣掉12分。骑电动车也能被扣12分?
市交警支队:刘先生的电动车超标严重,按照规定被划归为机动车,加上他提供的是小车驾驶证,并不是摩托车驾驶证,这样就出现了违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情况,按照规定,要一次性扣除12分。
再被罚款1100元
刘先生:电动自行车被处超标,驾照被扣光12分,交警又向我作出了罚款1100元的处罚!这么小的事情怎么会有如此重的处罚?想不通!
市交警支队:按照规定,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除了扣分还要罚款1000元,而他又因为驾驶了超标的电动车上路,所以还要再加罚100元,一共就是1100元了。
商家不为罚款“买单”
听完了交警的解释,刘先生只能接受处罚。他告诉记者,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轻信了商家的所谓“检测证明书”造成的,他希望商家可以作出一定的补偿。记者随后找到这家销售点,老板却表示:“所谓的检测标准是随进货的电动自行车提供的,只负责销售的我们不会对检测证明负责。”
随后,记者走访了城区多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发现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有这些所谓的“检测证明书”,可是当记者问及,如果被交警查到,这款电动自行车万一不符合有关标准,能否直接向专卖店进行索赔时,他们同样表示:“我们是不负责赔偿的。”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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