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事故猛于虎!警惕高速上这些“致命”行为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应尽快转移到路侧安全位置,避免发生二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近日,北京市交管局通报了一起发生在京新高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在处理轻微事故时,安全意识不足,遇后方司机疲劳驾驶,不幸被撞离世,一起和小编看看当时现场发生了什么吧。
货车、小客车发生刮蹭 网约车撞向驾驶人
2022年5月5日上午11点25分,在北京市海淀区京新高速出京方向航天城一桥上,一辆货车与一辆小客发生刮蹭事故。事故后,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小客车停在中间车道。10分钟后,同方向一辆网约车搭载着乘客撞上小客车以及站在车旁边的驾驶人、30岁女子陈某某,导致陈某某当场死亡,网约车乘客腰部受伤,两车损坏。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京新高速事故现场
小客车司机安全意识不足 导致发生二次事故
据办案民警介绍,第一起事故能是货车并线过程当中与小客车发生刮蹭,造成右侧的反光镜损坏。第二起事故据驾驶员自述由于长时间驾驶长了犯困,事发时有点犯迷糊,所以没注意前方情况,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已经撞上了,撞击的过程中没有采取一点措施,所以撞击力很大。
京新高速事故现场
第一起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和小客车司机都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分别与朋友联系。尤其是小客车司机安全意识不足,没有及时离开高速路事故现场,最终导致惨剧的发生。
小客车第一起事故中倒车镜受损
交警提示 发生事故应该这样处理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轻微事故当事双方应第一时间把车挪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解决。对于车辆无法移动、需要交警到场处置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明确规定,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高速公路和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处理的规定
马上入夏,北京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尤其是专职的客运或者货运司机,法律规定连续驾车4小时,应当停车休息,但是当开车的时候确实感觉到疲倦了、困了,应当迅速将车辆停至安全的地方休息,状态恢复以后再继续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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