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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车牌“戴手套”, 司机被记12分!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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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5日上午,在北六环路,一辆大型半挂货车用手套故意遮挡车牌,被交警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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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上午,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北六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中,发现一辆大型半挂牵引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规定,随将该车拦停。随后,民警发现该车前车牌尾部号码被一只手套故意遮挡。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王某承认给车牌“戴手套”是为了躲避监控探头的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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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司机王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且违反禁令标志两项违法,被民警分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和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因一次性被记满12分,司机王某的驾照被民警依法扣留。其须参加满12分培训且考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取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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