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举报已查处
一、涉牌违法被查
1、2月26日,市民通过随手拍平台反映,在朝阳区电子城南区胡同对面,一车涉嫌变造号牌。
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对比举报视频和车辆登记信息,发现该车号牌由“冀F*U”变造为“冀F*9”。民警随即电话联系了该车所有人,并于3月2日,在涉事驾驶人李某某的工作地,查获涉事车辆及司机李某某。经查,由于未办理进京证,李某某为躲避监控,便将车辆号牌变造。最终,李某某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5日。
2、3月4日,市民通过随手拍平台反映,在东城区左安门内大街,一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东城支队天坛大队立即开展调查,部署民警到反映地点查看,发现该车的前号牌上用一个口罩将“京”字遮挡。民警电话联系车辆所有人李某某,通知其立即到现场配合调查。李某某到达现场后,对于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矢口否认。随后,民警便继续开展深入调查,调取周边道路监控视频,在反映地周边饭店的监控视频里,清晰的显示了李某某于3月4日实施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全过程。李某某在证据面前,承认了其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3、3月4日,市民通过随手拍平台反映,在朝阳区朝外市场街附近,一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朝阳支队呼家楼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通过网民提供视频中的车辆线索,确定该车登记信息,并通知车主韩某某,责令其到交通队接受调查。3月5日,韩某某来到交通队。经查,该车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韩某某为躲避监控,将车辆号牌拆卸下来。最终,因实施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违法行为,韩某某被处以罚款600元,驾驶证记15分。
二、压导流线被查
4、3月2日,网民反映3月1日17:20分,在西三环内环往丽泽路出京方向匝道上,一车压导流线行驶。
丰台支队丰北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通过网民所提供的车牌号,调取车辆登记信息,电话联系车主贾某某到交通队接受处理。3月3日,贾某某来到交通队,承认了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5、3月5日,网民反映3月5日6:40分,在西四环岳各庄桥靛厂路出口处,一车从出口驶入主路。
丰台支队丰北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通过车辆登记信息,电话联系车主,告知其尽快让驾驶员到交通队接受调查。3月6日,违法行为人王某到交通队接受处理。因实施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王某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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