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波市民“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被查处!
近日,市民“随手拍”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查处,下面曝光几起案例,请驾驶员朋友们引以为戒!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4月7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京藏高速,一车辆遮挡号牌。
接到举报后,昌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月12日,因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南被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4月17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昌平区回南北路,一车辆遮挡号牌。
接到举报后,昌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月13日,因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连被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机动车载货长度超过规定
5月5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昌平怀长路,一车辆违反载货规定。
接到举报后,昌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月7日,因机动车载货长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驾驶人王某国被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5月11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四惠枢纽,一车辆遮挡号牌。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月12日,因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杨某海被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机动车载货长度超过规定、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
5月3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京藏高速辅路,一车辆违反载货规定且车门没关。
接到举报后,昌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月13日,因机动车载货长度超过规定的、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宋某亮被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处以15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4月29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朝阳区兴隆中街,一车辆遮挡号牌。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月7日,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驾驶人李某被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北京交警提示
交管部门支持市民群众发挥监督作用,投诉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可向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不文明行为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所做的合法记录,可以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执法的参考。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也对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的支撑。通过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督促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形成警民共建交通文明的合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