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举报已查处
一、遮挡号牌被查
1、近日,朝阳交通支队接到市民“随手拍”举报,在朝阳区西大望路,一辆大货车存在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货车禁行的违法行为。
朝阳交通支队劲松大队立即开展调查。虽然车辆号牌按照位置被改动无法看清车号,但是通过尾部放大车号,民警很快锁定了违法车辆。民警电话联系了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责令其联系驾驶人到交通队核实处理。11月10日,当事驾驶人王某某来到交通队。经过询问,王某某对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违法行为予以承认。调查中,还发现该车当日早8时在西大望路行驶,根据我市规定,该车在该时段禁止进入驶入五环路以内道路通行。劲松大队对驾驶员王某某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5分。
2、10月28日,在朝阳区康化桥上,一辆小型客车的车牌号“京P???68”被部分遮挡,从暴露出的号码看,该车当日因尾号限行,不应上道路行驶,便向交管部门举报。
朝阳交通支队劲松大队立即开展调查。由于遮挡部位较多,民警无法辨别具体号牌,便调取了沿线大量视频监控,结合车型、行驶路线等信息进行筛选,最终锁定了违法车辆。朝阳交通支队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吴某到队接受询问。经询问,由于当日尾号限行,吴某想通过遮挡住号牌的方式,避免被违法监控设备抓拍。劲松大队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未按尾号限制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2分。
二、逆行被查
3、11月16日,网民反映11月15日中午13时26分,在东五环外王四营北路,一大货车逆行。
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根据网民提供的线索,民警与车主取得了联系,要求其督促当事驾驶员到交通队接受调查。11月18日,驾驶人王某某来到双桥大队。民警向其出示证据材料,王某某承认了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双桥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4、11月11日,网民反映一机动车在三环三元东桥辅路上,逆行驶入桥下停车场。
朝阳交通支队东外大队立即开展调查。11月17日,当事驾驶人赵某某来到东外大队,承认了逆行的违法事实。东外大队对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三、随意并道被查
5、11月28日,网民发布视频微博,反映在机场高速进城方向北三环出口处,一机动车为了不错过高速出口,跨多车道,压实线和导流线变道。
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通过视频中的号牌信息,很快查找到了当事司机陈某某,并通过电话与其联系。11月29日,陈某某来到了交通队。询问过程中,陈某某对于网民举报的违法行为予以承认,表示当日是自己驾驶的机动车,由于送人途中即将错过出口,遂跨两条行车道强行驶离主路。机场大队对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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