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假报交通事故涉嫌诈保被拘7天
12月8日,石景山支队事故科侦破一起假冒交通事故的诈保案件,报警人张某因涉嫌诈保,被石景山公安分局进行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当日11时许,石景山支队事故科接到事主张某报警,称他驾车于当日凌晨1时30分许在石景山区水屯地区撞伤一人,伤者正在朝阳西区医院接受治疗。办案民警迅速向科里反映了情况,并根据张某提供的事故信息展开调查。经认真勘验伤者损伤痕迹后,民警发现伤者杨某除腹部疼痛外,全身无一处皮肤损伤,与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损伤特征明显不符。随后,两位民警又对肇事车进行了仔细勘验,同样在张某指认的车辆接触部位并未发现任何接触痕迹。
此案疑点重重、漏洞百出,两位民警立即将调查情况上报支队,支队事故科迅速成立了专案小组,组织精兵强将对涉案人员展开了突击询问和深入勘察。最终在无可辩驳的事实铁证面前,报警人张某不得不供述了其制造这起假交通事故肇事案的全过程。原来,12月8日凌晨1时30分许,张某的司机李某驾车行驶到石景山区莲花桥时,发生意外爆胎,李某打电话求助杨某。杨某来到现场卸下备胎时,不慎被备胎砸伤。张某便将杨某送到朝阳西区医院治疗。为了解决杨某的医药费问题,张某萌生了诈骗保险的念头。
因张某的行为涉嫌诈保,支队将此案移交石景山公安分局进行审理。目前,张某已被石景山公安分局行政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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