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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车肇事同事顶罪双双进班房

时间:2009年12月22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无证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又让同事冒名顶替去支队投案自首,近日,肇事人魏某、冒名人余某因触犯法律双双被依法刑事拘留。
  12月8日10时许,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庄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中型客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骑电动三轮车的黄某受伤,中型客车及电动三轮车损坏,肇事司机弃车逃逸,后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海淀支队事故办案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时,一位姓余的男子自称是事发时肇事的中型客车驾驶人,办案民警将余某带回支队进行询问。但在询问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余某陈述的事故经过有误,为使余某打消顾虑,民警向其讲解了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第二天中午余某和一名姓魏的中年男子到海淀支队投案,余某承认自己不是事发时的肇事司机,真正的肇事司机是他的同事魏某,因魏某没有驾驶证所以自己来冒名顶替。
  办案民警立即对魏某进行了讯问,魏某对12月8日驾驶中型客车与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后因没有驾驶证,害怕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而弃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魏某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海淀支队刑事拘留。冒名顶罪的余某也因触犯法律,被海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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