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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支队连破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时间:2010年12月1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12月6日、7日,顺义支队经缜密排查,连续破获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严厉打击了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12月5日21时许,在顺义区顺密路前礼务村口,吉林省双辽市的马某驾驶灰色捷达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因车速过快躲闪不及,当场将一骑车人撞死。肇事后,马某害怕受到法律处理,驾车逃逸。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半个大众牌车标和护网碎片数块,初步断定肇事车是捷达轿车或宝来轿车。民警推断肇事车极有可能隐藏在北小营地区,遂立即沿肇事车逃逸方向查找,最终在距案发地600米一胡同内发现一辆前部有明显撞痕的灰色捷达轿车。将现场遗留物与车辆撞击部位进行比对,痕迹完全吻合,民警立即电话告知马某,讲明利害关系。12月6日早,马某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
  12月6日21时许,顺义区的高某驾驶一辆黑色捷达轿车行驶至顺义区龙湾屯镇丁甲庄村南时,由于酒后反应迟钝,采取措施不力,将骑车人王某撞成重伤。高某知道酒后肇事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而且公安机关也会严厉惩处,一时害怕,弃车逃逸,企图用其父冒名顶替的方法逃避法律的制裁。民警在对其父询问时,供述与案发现场情况漏洞百出,经反复工作,政策教育,申明利害关系,其父交待了冒名顶替其子高某交通肇事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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