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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已处理!

时间:2022年06月1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网友举报交通违法,民警查处有回应。有些“冰雪聪明”的司机,以为没碰到警察沾沾自喜,哪成想,群众的眼睛一样雪亮。

  案例1

  有群众举报6月8日上午昌平区回昌东路与七星路中街路口处,一辆京牌货车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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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昌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当日15时许,因存在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郭某被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

  案例2

  有网友反映5月22日在高粱桥路,一车辆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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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西城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25日,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人康某被西城交通支队西外大队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6

  案例3

  有网友反映5月18日在黑泉路,一车辆压实线变道,且未打转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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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海淀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20日,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和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人李某龙被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合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2

  案例4

  5月18日,有网友反映在西罗园路邮局附近,一车辆未悬挂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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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丰台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月18日,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郭某被丰台交通支队方庄大队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9分

  案例5

  3月30日,有网友反映在朝阳路管庄西里附近,一车辆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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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48日,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管某红被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 

  案例6

  4月2日,有网友反映在幸福村中路与幸福一村三巷的交叉口处,一车辆未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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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4月7日,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驾驶人武某娜被朝阳交通支队东外大队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投诉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保证安全、合法,正当行使投诉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市民群众可以选择“微信小程序”、“北京交警APP”、“北京通APP”任一方式登陆“随手拍”平台进行违法行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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