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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行动丨这样的“默契”,真不该有……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北京交警在工作中查获了这样两名驾驶人,他们“默契”地用了相似的办法,在车牌上“动手脚”还“默契”地被记满了12分,也不知道,他们还是否会“默契”地在满分学习的现场遇到?

  4月4日,凌晨

  昌平交通支队民警开展夜查工作时,发现了在临近检查点时意图加速通过的一辆大货车,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

  民警在询问中得知,驾驶人周某为了躲避沿途“电子警察”抓拍违法找来了废纸板进行裁剪,再用系有绳子的夹子把纸板夹在号牌上,在遇到民警检查时,坐在驾驶室内拉动绳子扯掉纸板,便能销毁遮挡号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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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躲不过去,周某便开始求情,称“自己驾驶证的分数已所剩无几”,但是,这样的借口显然不是违法的理由……

  4月6日,上午

  昌平交通支队民警在巡逻期间,又发现一辆遮挡号牌的大货车,随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询问中,驾驶人祝某坦言,自己是为了躲避沿途摄像头抓拍违法,才动起了“小心思”,使用“铁片+绳子”的方式,对自己的号牌尾部进行遮挡,由于颜色接近,加上便于操作,即使遇到民警检查也能迅速销毁遮挡号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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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某自以为“万无一失”的操作,实际只是“自欺欺人”。这样开车上路,很快就会被民警发现端倪……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述两位驾驶员因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同时,因上述两位驾驶员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12分,被民警依法扣留,须参加满分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回自己的驾驶证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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