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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为保证海淀区清河地区清河两岸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确保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和河湖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清河北滨河路(清河四街水桥至G6辅路)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清河南滨河路(清河四街水桥至G6辅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关于海淀区清河地区部分道路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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