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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20年第49号

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大兴机场航站楼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方便旅客抵离大兴机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20年11月2日起,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大兴机场航站楼前道路是乘客抵离大兴机场的上下乘客区域,在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在限定的时间内临时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
  二、以下道路范围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含通行时间);
  1.大兴机场航站楼前道路出发层(三层):由出发层三、四层分流处以东100米处(起点),经出发层三层,至出发层三、四层合流处(终点);
  2.大兴机场航站楼前道路出发层(四层):由出发层三、四层分流处以东100米处(起点),经出发层四层,至出发层三、四层合流处(终点)。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限时停车道路设置交通标志,明确限时停车起点、终点和时间。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违反限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并予以处罚。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乘坐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大型客车不受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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