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一○年 第15号
关于宣武区南横西街东口禁止机动车掉头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3月6日起,宣武区南横西街东口(南横西街与菜市口大街相交路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西掉头。
特此通告。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