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驾驶员被终生禁驾
近期,市公安交管部门对在本市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8名驾驶员,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序号 | 事故地点 | 事故时间 | 姓名 | 驾驶证档案号或身份证号码 | 限 制 原 因 |
1 | 朝阳 | 2021-08-15 | 赵某宗 | 110013651098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2 | 昌平 | 2021-08-22 | 郑某 | 110008017237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3 | 昌平 | 2021-09-24 | 梁某 | 110015657869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4 | 密云 | 2021-07-08 | 贾某军 | 110000654391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5 | 大兴 | 2021-03-22 | 杨某强 | 110014012881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6 | 大兴 | 2021-12-09 | 任某宾 | 110015004445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7 | 门头沟 | 2021-10-11 | 刘某 | 110003639602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8 | 房山 | 2021-03-06 | 任某利 | 413026********723X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8名驾驶员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已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决,交管部门依法对其终生禁驾。这8人中最大年龄52岁,最小年龄33岁。
2021年7月8日,在密云区阳光街开元小区口灯岗处,贾某军驾驶小型越野客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倒地受重伤。事故发生后贾某军驾车逃逸,后被民警查获。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贾某军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21年10月11日,在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千峰街与桃花溪路路口以西处,刘某醉酒后驾驶小轿车与张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刘某肇事后找人顶替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查获。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禁止性管理措施,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全国已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被终生禁驾,意味着不能再重新报考驾驶员资格。
无视交通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不仅会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同样也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驾车上路一定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应当立即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协助警方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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