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本市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生命无价 拒绝酒驾”主题宣传教育,持续深化“零酒驾”示范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酒驾”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零酒驾”创建评选工作标准,全市第四季度共评选出488个“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233家,街道(乡镇)83家,社区(村)172家(具体名单附后),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在“零酒驾”创建相关活动方面存在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白千如;联系电话:68398545
电子邮箱:xcczdk@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市第四季度“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名单
2.全市第四季度“零酒驾”创建示范街道(乡镇)名单
3.全市第四季度“零酒驾”创建示范社区(村)名单
关于对本市2022年第四季度“零酒驾”创建
示范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名单
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本市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生命无价 拒绝酒驾”主题宣传教育,持续深化“零酒驾”示范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酒驾”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零酒驾”创建评选工作标准,全市第四季度共评选出488个“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233家,街道(乡镇)83家,社区(村)172家(具体名单附后),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在“零酒驾”创建相关活动方面存在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白千如;联系电话:68398545
电子邮箱:xcczdk@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市第四季度“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名单
2.全市第四季度“零酒驾”创建示范街道(乡镇)名单
3.全市第四季度“零酒驾”创建示范社区(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