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交通支队

(2024年 第2号)

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
送达处罚决定的公告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本机关依法扣留驾驶证后,超过15日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被处罚人 

驾驶证号

档案编号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时间

1

阮寿祥

110227********063X

110007052087

吊销机动车

驾驶证

京公交决字[2024]第111600-280020725号

2024年4月25日

2

蒋雪峰

110227********0612

110007317548

吊销机动车

驾驶证

京公交决字[2024]第111600-280020724号

2024年4月25日

3

佟伟

210782********0614

210700279186

吊销机动车

驾驶证

京公交决字[2024]第111600-280020726号

2024年4月25日

4

李丽英

110228********1225

110007015790

吊销机动车

驾驶证

京公交决字[2024]第111600-280020723号

2024年4月25日

5

魏国连

132924********693X

130900239104

吊销机动车

驾驶证

京公交决字[2024]第111600-280020722号

2024年4月25日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交通支队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