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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简介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详情>>

救助公示

救助网点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4
农业机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5
联席会议认为需要进行救助的其他情形

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四) 农业机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五) 联席会议认为需要进行救助的其他情形

网上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申请垫付流程

申请垫付流程

常见问题

常 见 问 题

Q1  道路救助基金分几种?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垫付抢救费、丧葬费、以及针对困难家庭开展的一次性困难救助三种情形。
Q2  救助基金的申请人有哪些?
抢救受害人的医疗机构、办理受害人丧葬事宜的殡葬机构或受害人本人及其亲属。
Q3  外籍人员能否申请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只要符合垫付要求,外籍人员是可以申请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
Q4  申请救助基金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申请救助基金只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Q5  去哪里申请救助基金?
发生事故后,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受理点提出垫付申请。也可拨打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010-68398210进行咨询。
Q6  其他省市发生的交通事故能否申请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非北京地区发生的事故不能申请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害人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提出垫付申请。
Q7  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能否申请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因此,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不能申请救助基金。
Q8  一次性困难救助中申请人非受害人本人的,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还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的保证授权委托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Q9  救助基金是无偿使用的吗?
按照相关规定,救助基金是垫付款项,需对已经垫付的费用进行追偿。
Q10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可否申请救助基金?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比照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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