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高速公路夜间行车应如何正确使用车灯

时间:2013年02月0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今年春节,七座以下小客车免费高速通行又要开始了,很多朋友会选择自驾回家或出游。在几个甚至十几小时的长途驾车途中,不可避免会在黄昏、甚至夜间行车,加之高速公路和很多国道都有“无灯区”,夜间视线不好,所以全靠车灯照明。这时需要谨记夜间使用灯光的要领:
  1、正常行驶时,开启夜间灯、示宽灯。如果前方无车,则可适当开启远光灯,短暂观察一下前方较远处的路面及周边情况,而后迅速换为近光灯。
  2、会车时,使用远光、近光相结合。如果前方有车或者对面有来车,千万要记得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
  3、超车时,应提前将远光变为近光,开启转向灯,让前车明白你的位置与意图。
  4、如遇雾天,能见度小于200米时,需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能见度小于100米时,需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能见度小于50米时,需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5、车辆事故、故障、停车以及遇有其它紧急情况时,请及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