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驾照”应当 这样“用”、这样“领”
9月1日起,北京将全面推广应用驾驶证电子化,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亮证”“亮码”服务,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和驾车出行,更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电子驾驶证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申领核发,样式全国统一。
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国范围内有效。
电子驾驶证应用场景
执法查验: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
办理交管业务:驾驶人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对于需要暂扣、吊销驾驶证等情况,仍需要携带纸质驾驶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同时,电子驾驶证还将在道路运输行业、办理保险业务、汽车租赁等场景陆续推广应用。
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客货运企业等单位在招聘驾驶人等环节需要查验驾驶证时,驾驶人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管理部门可在线查验其驾驶资质。
保险业务办理:在车辆保险承保与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核验驾驶人的电子驾驶证,确认驾驶人驾驶资质,办理相关承保或者理赔手续。
汽车租赁:在汽车租赁时,租赁企业可核验驾驶人的电子驾驶证,确认驾驶人驾驶资质,无需携带纸质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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