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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公布第四批终生禁驾名单

时间:2008年06月0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6月3日,我局公布了31名终生禁驾司机名单,这些司机都是自去年年底至今年5月份,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我局第四次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至此从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起,本市已有四批共150名持北京驾照的司机被我局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依法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批终生禁驾的31名司机,全部为男性。从肇事后发生逃逸的地点来看,全部为郊区县。远郊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0起,占64.5%;近郊区共11起,占35.5%。从肇事逃逸的司机年龄来看30岁-50岁之间人员较多,共24人,占77.4%;从驾龄分布看2年-20年人员较多,共23人,占74.2%;驾龄2年以下的人员共6人,占19.4%;驾龄20年以上人员1人,占3.2%。,还有一名司机的驾龄仅为半年。
    为遏止交通肇事逃逸这一严重违法行为,本着为受害者及其家属高度负责的态度,长期以来我局一直把迅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常抓不懈。今年以来,我局完善交通肇事逃逸司机黑名单库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去年 “天网行动”打击交通肇事逃逸专项行动的经验,进一步加强闭环执法,执勤民警、事故办案民警、执法站民警、车管站民警在办理相关业务工作时,一旦发现黑名单库中的网上在逃人员,迅速转交相关部门查处,形成了对肇事逃逸司机的恢恢法网,有效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路上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驾驶,遵法守法不仅是对您行车安全的呵护,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有力保障。同时在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及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的进一步处理。对于心存侥幸肇事后不顾积极救助伤者违法逃逸的司机,抓获之后我局将用足用全各种法律手段,该终生禁驾的一律上网公布,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坚决严判。

    附:第四批终生禁驾名单

                           二○○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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