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友举报,曝光!
近日,又一批市民“随手拍”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查处,让我们来看看其中一些案例,引以为戒!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
2021年1月25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昌平定泗路,一车辆私加灯光,妨碍其他车辆安全行驶。
接到举报后,昌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月26日,因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驾驶人聂某被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处以200元罚款。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2021年1月10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京开路,一车辆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接到举报后,丰台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月26日,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人姜某芹被丰台交通支队大红门大队合并处以300元罚款,驾驶证记15分。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
2021年1月26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通州梨园北街附近,一悬挂临时号牌的车辆违法停车。
接到举报后,通州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驾驶人禹某伟被通州交通支队潞河大队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机动车逆向行驶
1月22日,有网友反映在跨京藏高速的二拨子桥上,南向北方向,通往北京城区方向,一车辆逆行。
接到举报后昌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月26日,因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人李某被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月20日,有网友反映在机场二高速,定福庄路出口处,一车辆压导流带从出口进入主路。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月22日,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代某杰被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1月18日,有网友反映在高碑店桥东一车辆占用自行车道行驶。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月22日,因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驾驶人杨某勇被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处以200元罚款。
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
1月13日,有网友反映在东三环燕莎桥至长虹桥路段一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月20日,因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驾驶人孙某阳被朝阳交通支队东外大队处以200元罚款。
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 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2021年1月13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延庆区妫水北街,一车辆违法停车。
接到举报后,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月22日,因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梅某被延庆分局交通支队分别处以罚款200元;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此外,因梅某变造机动车号牌之后产生交通违法5笔,他还将承担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5分。
北京交警提示
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在梳理群众投诉时发现,部分群众通过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时,所拍摄的照片或视频未能兼顾整体和局部信息的有效性,未能完整反映违法车辆及其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导致相关资料无法作为执法的依据。对此,交管部门提示市民群众,投诉交通违法时,拍摄的照片或视频应符合“随手拍”程序中“交通违法投诉注意事项”证据规范相关内容:
反映车辆全貌和道路周边环境;
反映清晰的车辆号牌信息;
反映明确的违法行为过程。
希望市民群众对近期路面高发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双排违法停车”、“堵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群众出行的违法行为加大举报投诉力度,提升共治效果。
针对群众关注的“隐私保护”和“恶意举报”类问题,交管部门表示: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要求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交管部门将对每一件举报信息依法、认真核实,恶意举报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交管部门将不再受理其举报。对故意捏造违法事实陷害他人、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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