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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3月2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一、遮挡号牌被查

  1、2021年1月5日,市民通过随手拍平台反映,在六环路一车涉嫌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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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平支队高速路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调取了近期该地点沿线的监控视频,通过分析比对,锁定了嫌疑车辆。根据车辆登记信息,民警电话联系了车主陈某某,告知其到交通队接受调查。陈某某称其近期未在北京。当民警再次尝试与其电话联系时,发现陈某某电话已关机,无法取得联系。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该车依然在京活动。民警根据该车行驶时间、途经地点等信息,在可能出现的出行点位进行重点巡查,最终于3月19日在六环路将该车查获,该车驾驶人正是车主陈某某。

  在事实证据面前,陈某某承认其为了躲避电子监控设备,想到了把车辆号牌变造的方法,将“京**56”造成“京**51”。在民警电话联系,要求其配合调查时,谎称不在北京,试图逃避处罚。因实施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陈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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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月13日,市民通过随手拍平台反映,在朝阳京密路孙河地铁口处,一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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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支队机场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通过沿线视频监控分析比对,锁定违法车辆,并根据车辆登记信息,电话联系车主,车主称当日将车借给朋友驾驶,并表示及时了解情况后,尽快通知司机到交通队接受调查。3月16日,涉事驾驶人赵某来到交通队,承认了3月13日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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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逆行被查

  3、3月17日,网民反映17日14:21分,在房山区G234国道与京周路路口红绿灯处,一车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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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山支队万宁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根据网民提供线索,民警电话联系该车所有人,告知其立即到万宁大队接受调查。3月17日,驾驶人张某某来到交通队,承认了违法事实。因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张某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三、闯红灯被查

  4、3月16日,网民反映16日上午8:25,在朝阳路出京方向,一车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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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支队双桥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根据网民提供线索,发现该车违反了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两项违法行为,电话联系车主,尽快到交通队接受调查。3月17日,违法行为人朱某某来到交通队承认了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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