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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投诉举报的调查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一博主在网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并@北京交警,反映5月21日早上八点半左右,在朝阳区鼎成路居然之家附近,其驾驶摩托车行驶中,遇到对向车道一辆深色特斯拉小客车压黄线超车,迎面而来,十分危险,希望北京交警依法处理。在视频中摩托车驾驶人表达了对小客车违法行为的不满,可眼尖的网友在视频评论区提出质疑:摩托车驾驶员同样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这段提供的线索和信息,朝阳交通支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5月24日办案民警通知小客车驾驶员到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接受调查。同时摩托车驾驶人也被“请”进了交通队,民警向两位驾驶员详细了解了当时情况,并指出了视频中双方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民警出示的证据面前,两位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且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

  最终,因机动车逆向行驶,小客车驾驶员党某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而对摩托车驾驶员韩某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存在“遇前方车辆缓慢行驶时进入非机动车道”、“未按照指示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也依法作出处罚。

  办案民警表示:交管部门支持市民群众发挥监督作用,投诉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可向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不文明行为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所做的合法记录,可以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执法的参考。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也对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的支撑。通过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督促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形成警民共建交通文明的合力。在此也提示每位投诉举报人,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规范、检视自身的交通行为,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让文明出行成为一种习惯,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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