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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已被查处!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市民“随手拍”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查处,下面曝光典型案例,请驾驶员朋友们引以为戒!

  违反规定载货、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

1

  53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海淀区建材城西路附近一客车载货。

  接到举报后,海淀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8日,因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该驾驶人被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合并处以150元罚款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2

  51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附近一车辆遮挡号牌。

  接到举报后,开发区交通大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7日,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张某被开发区交通大队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

3

   424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朝阳区东马路附近一车辆涉嫌非法改装。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429日,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驾驶人刘某辉被朝阳交通支队劲松大队处以500元罚款,并被责令恢复车辆原状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4

  425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海淀区箭亭桥附近一车辆遮挡号牌。

  接到举报后,海淀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428日,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驾驶未办理进京通行证车辆进入禁令标志禁止驶入道路行驶,该驾驶人被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合并处以300元罚款,驾驶证记15

  违反停车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5

  424日,有网友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反映在海淀区紫竹院路附近一车辆未悬挂号牌、违停。

  接到举报后,海淀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427日,因违反停车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刘某被海淀交通支队黄庄大队合并处以4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

  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6

  430日,有网友反映在京港澳高速进京方向长阳、京良路出口匝道处,一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接到举报后,房山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2日,因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王某阳被房山交通支队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

  北京交警提示

  交管部门支持市民群众发挥监督作用,投诉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可向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不文明行为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所做的合法记录,可以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执法的参考。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也对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的支撑。通过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督促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形成警民共建交通文明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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