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司机肇事逃逸后谎报车辆丢失被戳穿

时间:2009年12月15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驾车撞人逃逸后,又想通过谎报车辆丢失来隐瞒其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12月7日,延庆大队经过12小时的排查,戳穿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谎言,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12 月6日22时30分,延庆大队接到122报警,称在延庆县京银路82.6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机动车将两名行人撞倒致一死一伤,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延庆大队立即指派办案民 警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全力侦破案件。
  由于案件发生在晚上,公路又无路灯照明,给现场勘验和案件侦破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办案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物仔细进行勘验、分析,初步认定肇事车为一辆银灰色小轿车。民警迅速分为两组,一组继续在现场进行细致勘查,一组则迅速深入现场周边及沿线全面排查可疑车辆。
  就在民警紧急排查过程中案件突然出现转机。12月7日凌晨1时59分,延庆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其汽车在当晚丢失。大队办案民警立即与报警人联系核实其丢失车辆型号、车牌号,进行事故排查。但在对报警人进行细致询问时民警发现,该人叙述事实前言不搭后语,对丢车的经过不能自圆其说。经民警进一步调查询问,报警人张某最终对其12月6日晚上驾车撞人后逃逸,又想通过谎报车辆丢失来隐瞒其交通肇事的事实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随后赶到松山将肇事车辆及车牌起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延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