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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司机被查多项违法被罚1900元记19分

时间:2011年11月11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司机李某酒后驾车,并将车牌尾号用光盘遮挡,经民警检查后发现其存在多项违法行为,11月9日,朝阳支队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1900元、记19分、吊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决定。
  11月9日,朝阳支队劲松大队民警在京哈高速王四营桥下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等红灯的京HV02XX夏利牌小轿车尾部号牌用光盘遮挡,遂上前拦截并进行检查,发现司机没带驾驶证且满身酒气。民警当场对其进行控制,带至队里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毫克。据调查,该司机姓李,家住海淀区西三旗。李某称头天晚上喝了酒,由于早上急于去王四营桥附近办事就开了出来,不想因遮挡了号牌被民警逮个正着。
  当日,李某因酒后驾车被朝阳支队依法处以1500元罚款、记12分、吊扣驾驶证6个月;因故意遮挡号牌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因不带驾驶证被处100元罚款、记1分;因不带牡丹交通卡被处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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