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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伪造驾驶证 昌平交警当场查获

时间:2012年11月08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从未取得驾驶证,使用伪造驾驶证开车上路,11月5日,驾驶人季某在事故现场被昌平交通支队民警当场查获。
  当日11时30分,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在北七家镇歇甲村北口处理事故的过程中,驾驶“豫SD”号牌车的小客车司机先后说出自己两个不一样的姓名,这一情况引起民警的警觉,立即对驾驶员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查证结果为,小客车驾驶人季某,河南省固始县人,其使用的驾驶证是套用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村民王某的信息,而其本人从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经询问,季某对其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季某因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罚款6800元、拘留2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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