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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事故多项违法 双方司机均被罚

时间:2013年03月1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3月12日0时25分,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接群众报警:回龙观建材城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正在附近巡逻的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一辆“豫AT”号牌小客车驶入逆行车道,与一辆“京G8”号牌大货车相撞,双方当事人均未受伤。民警在核实双方信息时发现,小客车驾驶员修某存在饮酒行为,经对其进行酒精检测,修某的检测数值竟高达224mg/100ml,而大货车驾驶员王某也存在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双方驾驶员传唤至沙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核查发现,驾驶员修某的驾驶证已被河南省洛河市车管所吊销。
  目前,沙河大队依法对王某、修某各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1800元的处罚,同时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修某移交昌平公安分局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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