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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击苦寻肇事人 反复劝说浪子终回头

时间:2013年10月2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自王某踏入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的那一刻,办案民警及受害者家属悬着的心才终于踏实下来……
  2012年12月11日13时20分,在朝阳区酒仙桥路万红路口,一辆小客车将一电动自行车撞倒,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事发后小客车司机驾车逃逸。接到报警后,朝阳支队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勘查,现场只留有部分散落物,无其他有价值线索。
  为了尽快侦破此案,朝阳支队在事故现场即刻成立案件侦破组,小组成员按分工火速展开侦破工作。经调查走访及调取周边监控录像,民警初步确定一辆号牌为“京PLXXXX”的松花江小客车有重大肇事嫌疑。经与该车车主联系,民警得知案发时驾驶员为王某(山东省曹县人),案发后已潜逃回山东老家,目前无法取得联系。民警立即多方查找王某家人的联系方式,其家人表示会尽快劝说王某投案。2012年12月20日,王某迫于压力到机场大队投案自首,当时受害者伤情鉴定尚未做出,故未对王付海采取措施。今年2月4日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双方后,办案民警告知王某复核期满后到机场大队接受处理,不料王某再次隐匿。
  追查行动并未因此止步,近日,民警又再次前往山东省曹县查寻王某。王某并不在家中,办案民警便耐心对其父母讲解政策法规,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王某父母终于不再敌对,表示愿意在10月20日前带王某投案自首。
  10月17日12时10分,王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朝阳支队机场大队,办案民警于当日将王某移送至朝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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