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举报已查处
一、遮挡号牌被查
1、7月22日,在朝阳区酒仙桥路,一辆面包车未悬挂号牌,仅有尾部的车牌喷涂放大号。市民通过随手拍向交管部门举报。
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根据车辆尾部放大号,民警查询机动车档案信息,未发现相关档案信息。为了找到当事车辆,民警调取了沿线大量视频监控信息,确定了车牌号为京CK****。经过进一步核查,该车的车辆类型为轻型封闭式货车,根据我市规定,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7月27日,驾驶人褚某高来到交通队,面对证据材料,其承认了交通违法行为。机场大队对其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货运机动车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0分。
2、近日,在朝阳科学园南里东街,市民发现一辆灰色小客车后车牌被毛巾遮挡。正巧驾驶员下车将毛巾收起准备驾车驶离时,被市民拍摄,向交管部门举报。
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立即开展工作。根据网民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找到了驾驶人高某超。7月27日,高某超来到交通队,民警向其出示证据材料,高某超承认了其为了躲避监控拍照,用毛巾将后车牌遮挡的违法事实。亚运村大队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二、违法停车被查
7月23日网民反映朝阳北路延静里路口,一辆黑色小客车在人行便道上占道停车,且未悬挂号牌,导致行人不便。
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立即开展调查,部署巡逻民警到现场查看,发现黑色小客车已驶离。由于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给民警调查工作增添难度。为了继续追查,民警一边调取监控视频,同时在该地区周边开展巡逻。最终,于7月25日下午,民警在延静里中街发现该车在路边停靠,将该车进行清拖,并通过车架号查询车辆登记信息及车辆所有人。经查,该车号牌为“辽*****0”,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根据我市规定,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
8月1日,当事驾驶人王某淇来到交通队,民警向其出示证据材料,王某淇承认了其交通违法行为。呼家楼大队对其实施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驾驶外埠机动车违反进京通行禁令标志指示行驶、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0分。
三、闯红灯被查
8月8日,网民反映当日8时22分,在房山区纬七路与经四路交叉口,一白色小客车闯红灯。
房山交通支队万宁大队立即开展调查。8月9日,驾驶人苏某宝来到交通队接受询问。根据规定,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经查,该车事发时处六环路外,但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苏某宝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承认。万宁大队对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7分。
四、压导流带被查
7月28日,网民反映28日11时12分,在国贸桥下东南角,南向北方向辅路,一车辆压导流带右转,影响正常直行的非机动车。
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通过微博网民提供的车牌号,联系车辆所有人,将举报情况告知车辆所有人,并要求驾驶员尽快到队接受调查。7月29日,驾驶人李某来到交通队,呼家楼大队对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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