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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已查处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市民通过“随手拍”等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北京交警一直高度重视并持续处理中……

  01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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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日,有网友反映在蓝靛厂南路与玲珑路交叉路口处,一车辆占用右转车道左转。

  712日,因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人董某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

  02 非紧急情况时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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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日,有网友反映在东五环康化桥,一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712日,因非紧急情况时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行驶,驾驶人邓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03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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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日,有网友反映在南四环花乡奥莱附近路段,一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且违反限行规定。

  515日,因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人王某被合并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2分。

  04 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对面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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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反映,629日,在龙塘路与右堤路交叉路口处,一小客车逆行。

  因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对面车道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姜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05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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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反映,76日,在南雁路王峪沟路口,一小客车在弯道超车。

  因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张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投诉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保证安全、合法,正当行使投诉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市民群众可以选择“微信小程序”“北京交警APP”“北京通APP”任一方式登录“随手拍”平台进行违法行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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