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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摩托车发生事故 男子涉嫌危险驾驶将承担刑事责任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喝了半斤白酒,居然还上路驾驶摩托车?近日,一男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与小区大门道闸杆相撞。结果,不但自己受了伤,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承担刑事责任,面临拘役、罚金的处罚。

  8月3日14时许,常某中午与朋友吃饭喝了半斤白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回家,由西向东行驶在石景山区麻峪村新街麻峪北社区服务站时,常某因酒驾已经失去正常操作能力,所驾驶摩托车的前部与道闸杆接触,造成常某和车辆摔倒,常某受伤,道闸杆也被损坏。常某借着酒劲与现场保安争吵,认为是道闸杆挡住了他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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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景山交通支队接到报警后安排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常某浑身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测酒仪显示数值为172.8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常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76.9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8月4日,石景山交通支队依法吊销常某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将在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还将承担刑事责任,面临拘役、罚金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驾驶员应遵守的法律底线,这既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更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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