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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已查处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市民通过“随手拍”等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北京交警一直高度重视并持续处理中……

  01、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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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反映,812日,在京藏高速辅路路庄桥下,一小客轧道路左侧人行便道左转。

  819日,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驾驶员魏某被合并处以200元罚款处罚,驾驶证记1分。

  02、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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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反映,815日,在石榴庄一街与宋庄路交叉口,一摩托车闯红灯逆行。

  817日,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驾驶员王某被合并处以罚款450元,驾驶证记10分。

  0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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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反映,823日,在京塘路与运河大街路口,一小客轧实线并道。

  814日,因存在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奚某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04 、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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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反映,823日,在京承高速进京方向9公里附近,一小客占用应急车道且轧实线变道。

  8月25日,因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崔某被合并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7分。

  05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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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反映,824日,在魏善庄镇魏石路与苗加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客占用对向车道超车。

  8月25日,因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高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投诉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保证安全、合法,正当行使投诉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市民群众可以选择“微信小程序”“北京交警APP”“北京通APP”任一方式登录“随手拍”平台进行违法行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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