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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已查处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市民通过“随手拍”等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北京交警一直高度重视并持续处理中......

  01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

  98日,有网友反映在建国路八里桥地铁站附近,一小客车占用人行便道逆行。

  925日,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杨某被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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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逆向行驶

  919日,有网友反映在石景山八角南路,一小客车逆行。

  922日,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邹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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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912日,有网友反映在顺平路临近裕曦路路口处,一小客车轧实线变道。

  920日,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冯某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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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有网友反映在京周路阎村地铁站出京方向,一小客车变道未打转向灯、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

  926日,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郑某被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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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918日,有网友反映在右安门外大街与福宜街交叉路口处,一面包车占用直行车道左转。

  922日,因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人李某被处以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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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保证安全、合法,正当行使投诉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市民群众可以选择“微信小程序”、“北京交警APP”、“北京通APP”任一方式登录“随手拍”平台进行违法行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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