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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已查处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市民通过“随手拍”等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北京交警一直高度重视并持续处理中......

  01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18日,有网友反映在京承高速进京方向,一面包车占用应急车道超车。

  119日,因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梁某被合并处以罚款750元,驾驶证记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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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逆向行驶

  118日,有网友反映在永旺西街一小客车逆行。

  119日,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焦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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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违反规定变更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18日,有网友反映,11616:01左右,在慧忠路隧道西向东方向出口处,一小客车横跨四条车道并轧实线变道。

  驾驶人朱某因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变更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300元罚款处罚,驾驶证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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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的机动车

  116日,有网友反映在地铁太阳宫站去往京承高速路段,一小客车变道影响后方车辆通行。

  117日,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黄某被处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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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09日,有网友反映在南武路与武基街交叉路口处,一小客车不打转向灯轧实线超车并占用左转车道直行。

  115日,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张某被合并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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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保证安全、合法,正当行使投诉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市民群众可以选择“微信小程序”“北京交警APP”“北京通APP”任一方式登录“随手拍”平台进行违法行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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