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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摩的”揽客逆行且无牌 驾驶人被拘留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在朝阳区劲松桥附近,一辆在劲松地铁站周边揽客拉活的燃油三轮车被民警查获,经民警工作发现,这辆燃油三轮摩托车不仅没有登记上牌,而且存在频繁逆行的情况,朝阳交通支队会同朝阳公安分局启动融合执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对其车辆依法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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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上午10时许,朝阳交通支队劲松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一辆燃油三轮摩托车在三环辅路内环方向劲松桥附近揽客拉活,同时还存在逆向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即会同朝阳分局劲松派出所开展融合执法。

  经进一步核查,驾驶员周某已考取正三轮摩托车驾驶证,但其驾驶的燃油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且未在交管部门登记上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任何无牌无证的车辆均禁止上道路行驶,而周某在明知自己车辆无牌无手续的情况下,心存侥幸,仍然揽客拉活以此牟利,且在驾驶过程中逆向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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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周某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9分,因其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3分,因为他的驾驶证一次性满12分,他的驾照将被暂扣,同时,因其驾驶“黑摩的”非法占道揽客拉活,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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