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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时间:2010年08月3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公安部第105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将本市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此外,我局在本市公共电汽车上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违法行为。
  

  附件“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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